学校和培训机构私雇外教最高可处5万以下罚款

2015-01-31 08: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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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30日讯(记者 张同顺) 记者1月30日采访市人社局了解到,本市共有 135家学校培训机构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和外教时,可查看培训机构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以及外籍任课教师的《外国专家证》。

  据介绍,2014年本市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准予注册的共有青岛大学等135家学校和培训机构,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等3家单位年检中暂缓注册,青岛卫生学校、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等7家学校和培训机构在聘用管理过程中予以注销资格,注销的原因包括连续两年未聘请外籍教师、违规聘请外教和学校撤消、合并等情况。

  据统计,目前青岛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教数量共1258人。市外专局外国专家管理处朱处长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未经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就业的同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市人社局提醒,如果发现问题,市民可拨打市外国专家局的电话0532-85911893举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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