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2015-02-01 09:0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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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孔进 傅雅楠 记者 姜宏建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我省出台《山东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考评内容突出实绩目标。主要考评项目经费使用、组织管理和实施成效等情况,其中实施成效分值占50%。项目经费使用主要考评资金落实、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组织管理主要考评目标完成率、完成时间和质量等目标管理情况,以及分期计划完成率、制度建设和执行等过程管理情况;实施成效主要考评项目业绩、成果和推广示范效应等情况。

  考核程序突出专家作用。设立绩效考评专家委员会,由科研管理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省内外知名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每年按照考评计划,下达考评通知,先由项目单位组织自评,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考评,有权对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质询和现场检查。专家委员会依据绩效考评情况,采取定量和定性方式,独立打分,撰写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考核情况突出结果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调整依据。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将采取终止项目执行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报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格。对在绩效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或担任相关专家。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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