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5处污泥处置工程运行 污泥处理之后可发电

2015-02-04 13:46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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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王富军) 3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计划新建的8处污泥处置工程已经运行5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泥可以实现焚烧发电等作用,避免二次污染。

  据了解,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是水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物,污泥中的寄生虫、病原菌、重金属等随意弃放,势必带来较严重的二次污染,污泥处置是污水处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

  为了防止污水处理厂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我市计划新建8处,截至目前,已经建成平邑县、沂水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5处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外处置工程。另外,临沂市区、郯城县、兰陵县的污泥处置工程正在建设中。同时,我市还积极推行多方式处置污泥:临沂市区、沂水县实行污泥焚烧发电;平邑县、莒南县、临沭县、兰陵县实行污泥太阳能干化。

  除此之外,为缓解城市供水的紧张状况,我市还积极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先后建设再生水管网47公里,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 25.57万吨/日,在工业项目、城市景观、园林绿化、道路洒水、农田灌溉等方面实现了再生水的广泛利用。去年我市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4个,规模达到每天5万吨。对于污染减排、节约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同时,为了加强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临沂市污水处理厂建立三套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进水水质监测系统、出水水质监测系统。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超标进水及时报警、及时通报环保部门,保证快速高效处置,目前已经正式运行。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将出水水质在线检测数据接入视频监控中心,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出水水质全面监控。

  据市住建局市政科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了进出水质的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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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万吨/日

  本报2月3日讯(记者王富军) 截至2014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达到54万吨/日。

  据了解,2014年临沂市区新扩建污水处理项目4个,污水处理规模新增13万吨/日。包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5万吨/日;河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规模3万吨/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3万吨/日;临港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2万吨/日。中心城区总体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4万吨/日。

  另外,在县城污水处理方面,2014年,新扩建污水处理项目6个,规模17万吨/日,其中,已完工项目5个:郯城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规模2万吨/日;莒南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3万吨/日;沂南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规模2万吨/日;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5万吨/日;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规模2万吨/日。在建项目 1个:平邑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 3万吨/日。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万吨/日,其中郯城、兰陵、沂水、沂南、莒南、临沭6个县实现“一县两厂”。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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