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烟还敢卖 三男子大赚黑心钱均进监狱

2015-02-08 07: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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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7日讯(记者 姜豪)为了获取利益,明知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李某某多次购进,并销售给刘某某、毛某某,而此二人在青西新区销售,金额达23万元,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造成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刘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而毛某某和李某某也均获刑。

  为了赚钱,李某某明知河南襄城县“金刚”(在逃)出售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仍多次以每箱(50条)1200元、600元等价格购进硬盒哈德门、软盒红塔山或者软盒哈德门等卷烟,并加价转卖给刘某某和毛某某。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李某某销售给刘某某、毛某某各类假烟价值人民币近15万元。而刘某某、毛某某在明知是假烟的情况下,仍多次销售,并在青西新区销售,销售金额达23万元。

  2013年12月23日,民警在青西新区一工地将刘某某、毛某某依法抓获,当场扣押硬盒哈德门和软盒红塔山各50条。次日,民警依法对刘某某、毛某某位于青西新区富春江路18号的住处及仓库进行搜查,依法扣押各类卷烟共计1464.7条,价值7.4万元。经抽样检验,上述被扣押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日前,黄岛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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