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医疗权力失控 后有医院腐败塌方

2015-02-09 09: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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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2月8日中国新闻网)

  安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通报称,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查。这是现象陈述,而其背后的规律,则是“医院采购药品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

  “塌方式腐败”是个很形象的说法,它寓意的多是“一窝黑”、“一班蛀”的案件。但事实上,有个逻辑人尽皆知:一个人的腐败,是概率问题;一群人的腐败,就是机制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塌方式腐败”更是指短期内出现的一定范围内的系统性腐败问题。一般而言,腐败从概率转化为现实,离不开两个因素:一是藉以腐败的资源,二是得以腐败的能力。

  2014年,卫计委透露称:新医改五年来,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总投入资金达3万亿元左右。近年来,国家对基层,特别是县一级公立医院投入巨大,设备购置、药品采购与基础建设投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甚至上亿元;此外,新农合政策释放了农民的就医需求,基层医院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固定资产也增长迅速。正如检察机关所言,基层医院院长“过手”的资金动辄成百上千万元,一些药品器械企业和建筑商为牟取巨额利益,行贿尺度越来越大,不少院长被行贿者“套牢”。正因如此,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大案比例达99.07%。

  公立大医院的“塌方式腐败”,显然不只是一地的问题。深圳医疗腐败系列案、福建漳州医疗腐败大案、葛兰素史克跨国药企商业贿赂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可有腐败资源,还得有腐败能力,公立医院行政化色彩过重、院长等主要责任人监管太松,是医疗腐败频发、高发的根源。尽管公立医院运营沿袭着政府管控模式,但只是权力运作体系“照抄照搬”,监管机制相对欠缺。尽管去年2月,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须由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但这些诉诸道德自觉的倡议或号召,与“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理想化管理制度,还有十万八千里距离。说得更直白一些,新医改进展缓慢,且并未触及公立医院权责机制的“灵魂”。

  这几天,央企的“链条式腐败”,与医疗单位的“塌方式腐败”,可谓“相映成趣”。一个共识不断被提及:高薪养不了廉洁,而管制好权力,才能禁得了贪欲。先有权力失控,后才有腐败塌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的火眼金睛,远不如前置权力运行机制的理性透明来得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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