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律师:北京市浩东(青岛)律师事务所 张圣全
婚后
岳父母出钱买房,夫妻俩
闹离婚,这房子咋分?婚前男方买了房,签了离婚协议分一半房产给女方,到了法院这协议能算数吗?城市信报推出信报律师团,由青岛律师界在民商事 、刑事 、房产、婚姻家庭等领域有专长的知名律师组成,他们都是热心公益的知名律师,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指导。信报律师团咨询电话:0532-80889439(每天上午8点半到10点接听);10点之后您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xinbaolvshituan、QQ 号:2364725771、邮箱:2364725771@qq.com等途径给我们留言。本期重点推出两个案例,并在此挑选部分问题答复上期咨询的读者,供市民参考。
案例一 买房岳父母出的钱,离婚这房算谁的? 王女士与丈夫在别人的介绍下相识,2011年10月俩人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孩子。谁知,甜蜜生活没过多久,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争吵不断,很快就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并就离婚问题多次进行协商,但是房产问题始终难以达成一致。原来,王女士和丈夫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在王女士怀孕期间,由女方父母出资人民币90万元左右购买的,作为老两口送给女儿的新婚礼物,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为女方。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焦点问题在于,男方认为该房屋是婚后购买,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份额,并且购买该房屋时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将该房屋赠与女方,应当视为对两个人的赠与。如果离婚,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但是女方不同意,坚持要让男方净身出户。
律师 是不是共同财产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 北京市浩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张圣全表示,在新婚姻法实施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出于人情世故的考虑,担心影响子女的家庭生活及夫妻感情,很少与子女签署书面赠与协议,更谈不上去公证处做公证。在离婚诉讼中,赠与方与受赠方一般会补签《赠与合同》,但是如果诉讼中的另一方不认可《赠与合同》的真实性且该《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的情况下,一般不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购房者对自己的子女进行的赠与。
2011年8月1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屋虽然是女方父母在小胡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自己的女儿出资购买,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在出资购房时,应该保存好银行转账付款凭证,并且保存好购房发票。尤其是转账凭证是关键证据。如果没有这些凭证,即使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也很难说清楚这房子是女方父母出的钱。”
案例二 双方都签字了,房产能按照离婚协议分吗? 杨女士和丈夫吴先生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钱都是吴先生一人出的。房子装修好之后,很快登记结婚。
婚后三年,杨女士与提出与吴先生离婚,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离婚协议》。杨女士的父母得知后,坚决不同意二人离婚,双方继续共同生活。又过了半年,杨女士坚决要求离婚,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杨女士抚养,吴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归杨女士所有,杨女士补偿吴先生人民币30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事后,吴先生家人不同意按第二份《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并按第二份《离婚协议》的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未经民政部门备案不发生法律效力 据张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两人签订的两份《离婚协议》均未到民政部门备案且双方未领《离婚证》的实际情况,两份《离婚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张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属于小杨婚前购买,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婚生女由小黄抚养,小杨每月向小黄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500元。
上期市民咨询:
工作三年没签合同 唐先生: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工作快三年了,单位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现在无故辞退我,我想要赔偿,但是单位否认我是他们的员工。
张律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唐先生实际上已经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了。
把车借给朋友结果出事故了 吴先生:我前不久把我的车借给朋友开,他半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我是不是也要担责任?事故中有人受伤了,我朋友被判了全责,我是不是也要赔偿?
张律师: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车辆出借造成的事故伤害,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事故中受伤害的一方要索赔,可以同时向吴先生的朋友和吴先生一起索赔。
万一离婚房子咋分 刘女士:我跟丈夫结婚后财产一直是分开的,家里已经有一套房子了,我打算出钱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如果写我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万一我俩以后离婚这房子怎么分?
张律师:刘女士购房时可以与丈夫签订一份协议,对该处房产做一个约定,约定中写明该房屋是刘女士个人出资,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否则,即使是刘女士一人出资,但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把房子留给孙子合适吗 刘先生:我最近当爷爷了,手上就一套房子,最近儿媳妇一直催我把房子过户给他们,我担心他们俩离婚后这房子就白给他们了,我想把房子留给孙子行吗?
张律师:可以签订一份遗嘱,或者赠与协议。协议签好后,最好去公证处予以公证,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