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11日消息 为解决油烟、
噪声污染扰民突出问题,青岛市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开发区范围内试点油烟、噪声污染扰民治理。对于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且已经完成治理项目的企业进行资金补助,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春节前,市南区118家大中小餐饮业户拿到青岛市、区政府发放的油烟噪声治理补助资金共计145万余元,该专项资金是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治理后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
据了解,环保市南分局2014年开展的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污染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餐饮业信访投诉重复率明显下降,基本控制在3以下,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餐饮业户也因改善了灶间油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获得了政府资金补助。
据悉,青岛市油烟治理补助标准为1-2个灶头补助6000元,3-4个灶头补助8000元,5个灶头以上补助130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总投资额包括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费用,不包括排烟管道及安装费用)。噪声治理补助标准为,对施工噪声产生单位租赁降噪设施,达到噪声降低15分贝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降噪设备租赁费的40%给予补助。其它噪声污染的治理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
其中,申请油烟、噪声治理补助资金的单位(业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位于住宅楼下或与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距离较近;位于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且与居住层相邻;尚未开展油烟治理或经治理油烟排放仍超标;安装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等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尚未开展治理或经治理仍超标;位于噪声敏感区域,使用混凝土输送泵、空压机等大型固定机械和电动设备,场界噪声超标;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量大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其它噪声污染源。
2015年,环保局将继续开展餐饮业油烟噪声的治理补助工作,同时组织回查2014年已治理完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对违规停用、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餐饮业户将依法进行严处。
通讯员 张建峰 周璐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