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春节餐饮消费提示 “年夜饭”需留样48小时

2015-02-12 11:2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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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2月12日消息  新春佳节是阖家团聚的餐饮消费高峰时段,今年春节时值立春后,气温偏暖,食物中毒事件较易发生。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安全饮食。

  年夜饭”餐品建议留样

  随着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春节歇业,继续营业的单位要根据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额定人数控制和警示。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辅料,严格控制仓储条件和使用期限。不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销售河豚鱼等违禁食品;落实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使用非食用物质)制度。另外,食品加工要生熟分开,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凉菜应有专间等。从业人员不得带病上岗,加工操作时要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双手,并落实“五病调离”( 肝炎、肺结核、痢疾、传染病、皮肤病)制度。建议餐品留样,提供“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确保原材料安全,加工符合操作规范要求,不超许可项目经营;确定应急处置方案,采取餐品留样48小时等措施,防范集体食物中毒。

  家庭采购食品也要留存票据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家庭采购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不购买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留存票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购买亚硝酸盐等禁用物质。不制作、不食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腐烂变质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生冷餐品随吃随做、当餐用毕,原料洗净或充分加热后使用,不长时间放置,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外出就餐食物中毒可拨打12331

  另外,居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饭店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有“笑脸”标志的,特别是实施“明厨亮灶”可通过视频屏幕、玻璃幕墙或明档看到后厨加工现场的餐饮单位就餐。

  尽量少吃、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关注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栏标明的经营项目,没有“凉菜”的,不能经营和消费凉菜。

  节假日期间,应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低盐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同餐消费者发生多人出现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餐饮服务单位联系,同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实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疾病控制中心等部门调查和采样。

  文 孙贴静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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