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温泉泡不成 业主质疑天泰蓝山虚假宣传

2015-02-26 10:26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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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姜女士和置业顾问的聊天记录



  

买房后姜女士和置业顾问的聊天记录



  2014年10月,市民姜女士在即墨温泉天泰蓝山看好了一套房子,在买房前,天泰的置业顾问向姜女士承诺,只要买房便可免费泡温泉,但就在姜女士付了20万首付款后,天泰集团称公司不再提供免费泡温泉的服务。买房前的承诺无法兑现,姜女士质疑天泰集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在向即墨市温泉工商所投诉后,开发商同意退房。

  2014年10月,在去即墨泡温泉时,姜女士看中了位于即墨温泉镇四舍山1路188号天泰蓝山的一处房子。姜女士说:“我今年42岁,快退休了,想找一处房子养老。因为出过车祸,我身体不是很好,所以一直需要泡温泉来调养。之所以看中这套房子,就是看好了他们有配套的温泉。”据姜女士所说,在看房时,天泰蓝山的置业顾问陈女士承诺,只要购买了天泰蓝山的房产便可享受免费泡温泉的福利。姜女士说:“陈女士说,业主有以家庭为单位3次/月的泡温泉福利。在这样的承诺下我决定购买。我们卖掉了在青岛的住房后才凑齐房款。”12月7日,姜女士先付了20万的首付款,但就在付款后不久,天泰集团方面突然通知姜女士,公司不再提供免费泡温泉的服务了。姜女士说:“这个小区离市区62公里,还在大山里面,非常不方便,如果不是为了配套的温泉服务,我们根本不会考虑购买。在买房前明确做出的承诺一旦交了钱就不认账了,天泰集团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现在,我要求他们给我退房款,或者如实履行买房前的承诺。”

  为了向天泰集团寻求解释,姜女士找到了当初买房时的置业顾问。也是向姜女士口头承诺“免费温泉服务”的陈女士。据姜女士所说:“一开始她不承认有过这样的承诺,当我拿出当时的录音时,陈女士才表示是她的个人过失导致了误会,和公司没有关系。我对这样的解释无法接受。”于是,姜女士又找到了天泰蓝山的李经理,并再次出示了相关的录音。最后,李经理表示会为姜女士解决问题,但迟迟没有任何进展。

  根据姜女士提供的录音和聊天截图,证实了姜女士的说法。在买房前的聊天记录截图上,当姜女士担心免费泡温泉的规定是不是会落实在合同上时,销售顾问陈女士称“合同里没写,不过可以放心,到时候会给业主统一发卡”,并且催促姜女士尽快买房。而在免费泡温泉的福利被单方面取消后,在聊天记录里销售顾问陈女士称“这件事是我个人的问题,不想牵扯其他同事以及让领导知道这件事”,陈女士表示“虽然想从其他方面弥补过失”但“在现在的政策下,确实没法做什么”。

  就此事,信报全媒体联系了姜女士的置业顾问陈女士。陈女士这样解释此事:“我们这个小区确实有配套的温泉,所以在售房时,我们会把泡温泉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吸引客户,但这个政策是随时可以变化的。在姜女士来买房时,我们是有一个业主权益的规定,但只作为试行,没有确定下来。在施行了一段时间后,公司认为提供免费泡温泉的服务成本太高,便修改了规定。毕竟我们的温泉票一张要169元。”最后陈女士表示,目前为姜女士处理问题的是李经理,详细的情况她不清楚。于是,信报全媒体又致电李经理,李经理称“相关领导正在出差”,他表示:“此次事件确实是我们的失误,一定尽快为姜女士解决问题。”

  在2月10日左右,姜女士将此事投诉至即墨温泉工商所,在工商所介入后,开发商方面同意给姜女士退房。25日,信报全媒体再次联系了李经理,他称:“已经与姜女士达成协议,正在办理解除购房合同的时手续。”据李经理称,整个流程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文 信报全媒体记者 陈泓佳 图来自当事人

  

天泰蓝山的业主福利宣传页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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