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出首张不动产权证书 年内全市实现统一登记(图)

2015-03-02 16:1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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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2日消息 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市北、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3月1日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率先启动新的登记薄并颁发新版证书。3月2日上午,市南区鲁商中心首府的业主徐建军第一个领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据介绍,今年年底前,青岛全市将全面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市南区鲁商中心首府的业主徐建军第一个领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青岛颁发山东首张不动产权证书

  2日上午,鲁商中心首府的业主徐建军拿到了山东省首张《不动产权证书》。“感觉很踏实。”徐建军说,房子有100多平,整个办理流程非常顺畅。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对市民来说更加方便,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付荣云介绍,对原先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变不换”,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行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书,不强制更换。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个人查询不动产信息每次10元

  针对市民关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付荣云介绍,在信息公开查询过程中,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查询信息,即只能因为正当、合法的目的才能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个人查询产权产籍档案没档次10元,单位没档次30元。

  年内全市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付荣云介绍,其用心的登记薄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年内,青岛其他各区市在完成职责和机构这个,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后,全市将全面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文 宫昌乐

   [编辑: 王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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