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
齐东路28号院子附近的路面上看到很多鸽子粪的事情之后。而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上述区域的农村除外),除因教学、科研需要外,禁止饲养鸡、鸭、鹅、猪、牛、羊、兔等家禽、家畜。经批准饲养狗 、鸽子等宠物的,饲养人应当加强管护,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对此,市南城管江苏路中队将调查住户是否有饲养资格。
3月1日,记者又联系了市南城管江苏路中队,江苏路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执法队员曾经前往此处进行过落实,但是执法人员前往齐东路28号院之后敲门的时候,却发现住户的门一直是锁着的。
3月2日,市南城管江苏路中队又给记者进行了反馈,表示当天执法人员又去了齐东路28号,并且找到了这位户主,经过了解之后得知,原来是这位户主平时比较可怜流浪猫,所以就在家门口放了一些食物喂猫,想不到这些食物引来了鸽子,所以才出现之前报道的情况,执法人员也对这位户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位户主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会注意这些细节。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