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停产整治57家污染企业 确保环境空气质量

2015-03-05 11:17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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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4日讯(记者 唐丽丽) 不管规模有多大,利税有多高,一律要求停产整治。根据要求,3月10日前,我市将停产整治57家污染企业,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记者了解到,截至3月4日,57家污染企业中,仍有11家未落实到位。

  据介绍,根据2月16日我市下发的《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停产整治57家企业。对2014年在规定期限内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对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未经环保审批的生产线,在取得环境保护部备案认可之前,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这57家被责令停产整治的污染企业中,涉及水泥、钢铁、火电、焦化、建陶、化肥、石灰窑、平板玻璃等行业。目前,这些须停产整治的污染企业停产整治情况如何?据了解,截止3月4日,已有46家污染企业按规定停产整治,仍有11家污染企业未落实到位。其中,罗庄区未完全停产企业5家;临港区未完全停产企业2家;兰陵县未完全停产企业1家;沂南县未完全停产企业1家;费县未完全停产企业1家;莒南县未完全停产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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