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6日讯(记者 张同顺)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夏(冬)令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障学生安全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学校举办夏(冬)令营活动,应当在活动实施前5个工作日上报,30人以上团组须配备
保健老师,为学生活动提供医疗保障,活动若遇恶劣天气一律自动取消。
通知要求,中小学夏(冬)令营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质,任何区市、学校不得借夏(冬)令营活动之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异地集体补课、参加商业性活动等。学生参加夏(冬)令营等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更不得硬性摊派指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夏(冬)令营活动,严禁借夏(冬)令营名义乱收费、高收费;随团参与组织管理的教师费用不得转嫁到学生身上。
举办夏(冬)令营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调研、了解学生需求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夏(冬)令营方案应广泛征求家长、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必要时需经家长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应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公示。
夏(冬)令营等活动应该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向学生家长及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学生情况。通知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各类危险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若遇恶劣天气不适合出行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不得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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