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巡回法庭分工及构成情况。 CFP供图
两会期间,司法改革、立法法修订等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针对司法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最应该改的是审判委员会制度,把审判权从真正意义上交还给法官。
让法官有责任和担当 施杰是醉驾入刑的主要推动者。他告诉记者,在这次司法改革中,他非常关注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他说,留下审判委员会,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些案件谁来承担责任?现在审判委员会是集体决定,没有具体的承担人员。施杰说,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是这一轮司法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一直在呼吁。“因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可能会改掉院长的权力,避免院长通过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他表示,现在一定要让案件的裁判权回归到法官的手中,让法官有责任和担当。“现在有风险的时候,就扔给审判委员会,如果案件中有问题可以终身追究责任,当然也要设立追究机制。”
施杰告诉记者,如今审委会制度已经作了非常大的改革,“但目前关于审委会改革仍不彻底。我个人觉得要进一步防止审判权被利用或者被滥用,还是应该把审判权从真正意义上交还给法官。”
巡回法庭破地方干扰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刘晓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他说,现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让他看到了司法公正的曙光。他认为,巡回法庭既不站在A的角度,也不站在B的角度,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是真正地依据法律来执行,巡回法庭的设立可以避免出现一些冤假错案。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认为,巡回法庭的设立利于排除地方对司法的干扰。侯欣一说,巡回法庭的法官是经过报名加遴选后确定的,是精干力量,但至于是长期还是临时在巡回所在地工作还不清楚。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向记者表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目前计划是对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度。
本报特派记者 郝园园 娄花 魏海洋(本报北京3月8日电)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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