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枫逸
90后去参军,需要社区开具在“文革”期间的表现证明;新农合医保在异地看病,需要社区开具“是否属急诊”的证明……在广东团分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易凤娇列举了一系列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事项,经她调研,社区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有110多项,社区公章被当成了“万能章”。(3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社区来说,公章变成“万能章”的后果,并非“盖章盖到手软”那么简单。社区人手本就紧张,不少开具证明的事项社区并不掌握,必须派人调查核实,大大增加了社区的工作负担。事实上,对于居民的许多个人行为和活动,社区又没有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社区工作人员也不可能了解辖区每位居民的家庭情况和个人信息。因此,很多时候面对核查不了的证明,社区不得不面对“盖章还是不盖章”的两难。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不是万能的,但居委会公章却是万能的,这显然是不正常的。社区承担过多超出职能范围的证明责任,恰恰说明有些部门和机构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社区“万能章”背后是谁在缺位?不妨好好梳理一下。
其一,职能部门缺位。社区公章之所以越盖越多,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存在懒政思维,将本属于自己调查核实的工作责任推给社区承担,同时也将风险转嫁出去。其二,社会组织缺位。在社会转型中,许多城镇社区居民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工作单位对于居民情况的了解能力逐渐弱化,相应的社会组织还没有发展起来,由此产生公共管理“断档”,只能由社区越俎代庖。其三,法律规定缺位。目前,社区居委会遵循的法律法规,是1990年实施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并未提到居委会公章如何使用,在客观上导致公章使用混乱,成了包办百事的“万能章”。
近年来,代表委员纷纷呼吁为社区“万能章”减负,济南等地还曾专门下发通知撤销一系列证明事项。不过,这显然不能只靠一纸通知,必须要法律规定明确社区公章使用范围,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承担责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机构,才能让“万能章”真正停歇下来。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