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路上商户占路经营将入档 最高罚款过万元

2015-03-13 08: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3月12日讯(记者 朱薪雨) 利津路小商品市场的文化用品、生活用品商户众多,但不少商户都习惯在人行道上堆放货物、私设广告牌,有的甚至把摊子铺到了车行道上,加上很多卸货车辆随意停靠,导致利津路成为一个堵车路段。市北区台东街道办联合城管部门多次下达整改文书,仍有商户屡教不改。12日,相关部门对此集中整治,清理40多处占道经营的临街商铺,拆除3处搭建在人行道上的违建。据悉,后期将进行常态执法,为这些沿街商铺建立档案,记录其违法次数,三次以上将进行处罚,罚款最高过万元。

  12日下午2时,执法人员对利津路附近路段户外摊位开始进行整治,在执法过程中,不少业户起初并不配合,经过耐心劝说,多数业户都将货物收进了室内。市北城管台东执法中队闫队长说,下一步将为利津路及周边路段的上百家商户建立城管档案,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的情况就拍照记入档案,并要求业户限期整改。如果档案中的违法记录超过3次,将对这些业户进行处罚。

  当天,执法人员一共清理了40多处占路经营的临街店铺,拆除了3处搭建在人行道上的违法建筑。闫队长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占用公共区域将根据占用面积的大小进行罚款:5平方米以下的,罚款6000元;5至10平方米的,罚款8000元;10至15平方米的,罚款过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占路经营 罚款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