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张秋营)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去年胶州市建成启用了山东省内首个环保物联网在线监控及排污权云计算交易平台,目前已经开始试点把四项污染物纳入
排污权交易,污染企业想排污就得先花钱买
指标。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为调动企业积极性和掌握工作主动权,排污权交易系统规定,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核定按前12个月使用的可产生污染物的原料总量及排放当量计算,企业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分配基数不超过年度排放控制总量的80% ,20%作为新上项目的储备指标,新批排污单位的排放量须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目前根据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保要求,胶州市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纳入了排污权交易对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胶州市制定《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等制度办法,综合分析测算了主要污染物项5年的排放价,化学需氧量排放基准价为2万元/吨、氨氮排放基准价为4万元/吨、二氧化硫排放基准价为1.5万元/吨、氮氧化物的排放基准价为2万元/吨。
目前,胶州市已经制定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证”和“企业排污总量智能卡”,环保部门先对现有排污单位进行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并对外公开分配信息,然后排污单位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的要求,按基准价格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企业所购买的排污指标,都在总量智能卡里,当无剩余总量时,系统将自动通过控制阀门终止企业排污。”
据了解,胶州市计划今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