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郝园园) 记者19日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7号文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2015年年底前,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对于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实施救助的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对其先行救助。
对此,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一名人员。据他介绍,青岛市在2011年就开通了绿色通道,对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先行救助再补办手续。从2013年开始,每个区市都设置了临时救助的周转金,专门用于先行救助。目前山东省开通绿色通道的只有青岛和济宁两市,目前在省内仅有青岛、威海和济宁三市将新市民也纳入了临时救助的范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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