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下放权限、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原则,本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将更加便捷,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通知》规定,毕业生到市属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中,到市南、市北、李沧区就业的,从2015年4月1日起,就业手续由原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为单位所在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受理。
具体办理地址和电话如下:市南区办公地址: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1号窗口,咨询电话80779519;市北区办公地址: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1632218;李沧区办公地址:李沧区枣园路17号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893707。其他区市地址电话不变。
专科毕业生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的,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及派遣手续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正规就业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 、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签满两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缴满两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
另外,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档案室将于3月30日从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搬迁至青岛人才中心办公。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同时撤消,毕业生就业咨询电话68611002、档案查询电话68611008同时停用。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青岛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电话:66711722。毕业生档案转递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号(青岛市人才市场一楼),咨询电话:66710505。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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