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店”“父子兵”……这是过去在一些国企中常见的现象,有些国企负责人滥用私权导致腐败发生。经济大省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要求省管国企负责人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规定的将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夫妻店”“父子兵”,各路“七大姑八大姨”式的中间商皆来分食国企利益中的“一杯羹”……这是过去在一些国企中常见的现象。最近,山东省对此进行了大胆探索,要求“国企引入负责人回避制度”。实行这一制度,首先剥离了国企负责人与“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其次是堵死了“七大姑八大姨”继续“围猎”国企的通道,今后再也占不到便宜。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引入负责人回避制度也能够有效遏制国企腐败的发生。
当然,国企引入负责人回避制度并非最完美的制度,但是仍不失为目前解决国企腐败的最好的方法之一。未来国企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困难和阻力也会不小,负责人回避制度,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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