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3岁女孩发生性关系 安阳26岁小伙领刑四年

2015-04-02 10: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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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李希林 吴新华) 河南安阳一26岁小伙辛某与13岁的小学生小雨(化名)通过网上玩炫舞游戏结识并在游戏里“结婚”,双方见面后在宾馆开房并发生4次性关系。日前,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3年下半年,河南安阳26岁小伙辛某与13岁的日照市某小学六年级女学生小雨通过在网上玩炫舞游戏结识并在游戏里“结婚”,通过QQ聊天和手机联系。后辛某通过与小雨的同学网上聊天及与小雨的交往中得知小雨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在校小学生。在网上“结婚”后,双方开始视频。2014年5月,辛某不满足于网上交流,在与小雨网上联络后,于当月21日来到日照市某小学,见面后辛某将小雨带到一宾馆开房二天,并在宾馆发生了4次性关系。然而,小雨的家长发现女儿数天未归,便向公安机关报案,辛某随后被抓。辛某落网后,小雨说与辛某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不认为辛某存在强奸行为。辛某辩称,自己本着找对象的想法来找小雨,双方已网上“结婚”,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并未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证人证言、网上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和辛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可以证实辛某在与小雨见面前后,均明知其不满十四周岁。因此,岚山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辛某4年有期徒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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