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三、四月份是装修旺季,各个家电卖场在这个时间段开始了各种“任性”促销活动,打折、降价、送赠品、赠送消费券等促销方式层出不穷,吸引消费者进店购物。刚搬进新房的李女士借商家的促销以所谓的“骨折”价在李沧区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促销降价的液晶电视,但是没过多久,发现电视屏幕有“闪动”现象,商家却拒绝退货。
据了解,发现问题后,李女士赶紧找到商家的销售人员要求退货,商家销售则以打折促销商品为由拒绝退货。“他们说可以维修,但是不能退货。”李女士觉得该液晶电视质量不理想,坚决要退货。商议未果,李女士向李沧工商进行消费投诉。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进入卖场进行消费调解,商家最终同意给李女士退货。工商部门提醒,类似打折商品不予退换是不合理条款,毕竟商家打折促销只是商家一种销售手段,商品仍然应享受三包服务。同时在家电促销旺季,面对商家的“红火”攻势,消费者不要被各种低价迷惑,还是应该理性消费,合理选购商品。
通讯员 贾文德 魏鲁杰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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