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设广告牌 明珠海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挨罚

2015-04-06 07: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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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5日讯(记者 孙桂东) 4月5日,记者从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了解到,位于火车站附近的青岛市明珠海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非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面积达200平方米。户外广告外包给一家公司后,并没有进行审批,因而将会被拆除。

  据悉,随着旅游旺季到来,为了保持沿海一线的风景,从4月1日开始,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将对辖区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月底。

  去年10月份,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巡查和落实了解时,就发现市南区湖南路76号,位于火车站附近的青岛市明珠海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竟然没有办理《户外广告审批证》就擅自设置了大型广告9处,严重违反了《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但是,当执法人员准备找酒店负责人联系时,该酒店在半年内,频频更换主要负责人三个,三人都表示会询问相关情况。据一负责人介绍,他们的广告业务是全部外包给一家广告公司的,他们并不了解相关情况。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又找到了该广告公司,公司的人员也承认了没有进行审批的事实。

  3月13日,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下达了《责令停止非法行为告知书》。据悉,该广告公司由于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法行为,将面临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全部强制拆除这些户外广告。

  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的执法人员提醒,很多公司在打户外广告的时候,选择外包给一些广告公司。但是,一些业户可能存在不了解需要事先进行申请的规定,广告公司为了节省费用,不去相关部门申请,一旦发生争执,会遭遇踢皮球的麻烦。因此,城管执法人员也提醒,在设置户外广告之前,必须先申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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