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莱西市民王某某获得一个免费的港澳游机会,但是她因个人原因不能去 ,其姐姐王某就想“借用”妹妹的名额出去旅游。于是王某便拿着妹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自己的照片,去申请办理了港澳通行证。事隔一年多后,王某准备出国旅游,遂又到拿着自己真实的个人资料到莱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申请,民警在利用人像比对系统审查时看出破绽,王某不仅护照没法申请办理,还被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 ,并收缴其骗取的港澳通证。
王某办理护照时,警方发现该女子提供的照片与一名叫王某某的港澳通行证上的照片极其相似,因王某某(26岁)也是莱西人,所以其中冒名顶替的嫌疑很大。办案民警立即中止了为王某办理护照的程序,并对此展开调查工作。后经查实,王某与王某某系姐妹关系,2013年11月,王某某被某公司邀请参加免费港澳游,因个人原因不能去,二人便想出了偷梁换柱的主意。后王某便持妹妹王某某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自己的照片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并冒名参加了港澳游。由于王某假借他人名义骗取港澳通行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该法规第七十三条规定,近日,莱西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收缴其港澳通证。
据了解,2013年7月1日,《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原有法律法规相比,《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公安出入境管理执法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莱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出入境管理法》的这一规定使得出入境管理机构成为继公安消防、交管部门之后第三个具有独立执法权限的警种。虽然王某案是一个正常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往也发生和办理过,但这起是2013年7月1日实施新的《出入境管理法》后,出入境管理科作为执法主体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通讯员 宋学友 孙文波 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