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冯阳阳) 4月8日,青岛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克宁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低保救助问题对网友进行答疑。高克宁介绍,一些因为拆迁收益而脱贫的家庭不应再享受低保待遇。
在当天的网络问政中,有网友称,近年来,青岛市区及农村因城市发展规划、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建设征地等原因,一些贫困户因房屋征收而收益,所得房屋、货币补偿后脱离贫困线甚至暴富。因拆迁脱贫者,能否申请低保或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对此,高克宁解释,“如果一些贫困户因拆迁收益,所得房屋、货币补偿后脱离贫困线,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按照低保政策就不能申请低保救助,以往在保的低保家庭也应自觉地退出低保救助。”
如果出现骗保情况能否核查出来?记者了解到,往年青岛市每年约能接到40~60个骗保举报电话,为解决骗保情况,岛城已建立起家庭收入核查比对机制,核查低保资格系统将与银行、证券、税务等多个部门联网,申请低保人员必须授权民政部门联合以上部门查实其财产情况。
同时,将加大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资金外,还要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且,单位和个人如果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保”,除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其相关信息还会被记入征信系统。此外,对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也将严格追责。
在当天的问政中,不少网友对于申请低保的条件不清楚,高克宁重申,申请低保条件有三个: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还有网友提问:“能否将一直与父母生活的、年龄从28岁开始的,大龄未婚剩男剩女(一般是客观原因而没有结婚的独生子女)纳入低保范围?”
“如大龄剩男剩女与父母居住,又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又不是残疾人,其申请低保救助时,需以家庭向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等证明材料。”高克宁说,如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可按低保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办理;如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就不能申请低保救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