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流动人口居住证免费办理 已制发6000余张

2015-04-09 11: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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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程 通讯员 张大鹏)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到众多厂企单位和千家万户,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记者从平度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市已制发居住证6000余张。

  据悉,目前,流动人口持《山东省居住证》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技能培训、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护照签注等方面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即将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积分落户政策等涉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与办理居住证实现衔接,流动人口应及时办理并获得《山东省居住证》。《山东省居住证》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均为免费办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未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如何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呢?民警表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其中,后两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其中,后三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另据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证人可自愿申请办理快递(5个工作日)。民警提醒外来流动人员,《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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