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4月9日电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认定被告人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被告人廖少华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陈春章、龙向彬、曾佐桥、曾超懿、张宇恒、何智慧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被告人廖少华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310.6372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廖少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廖少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和滥用职权的事实,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情节;所得赃款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受贿罪可从轻处罚,滥用职权罪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警惕官员“朋友圈”变成腐败圈 疏理廖少华等近期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其共同点都是被朋友“拉下水”。近年来,在畸形的官场文化影响下,一些官员的“朋友圈”逐渐演变成了“腐败圈”。他们在贪念驱使下,成为商界的“围猎”对象,一步一步与其“朋友”结成了腐败“同盟”,不惜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为“朋友”输送利益,并最终沦为阶下囚。
升官路上商人“追随” 3月9日上午10时,廖少华被法警押入法庭。据介绍,廖少华的认罪和悔罪态度一直较好。他庭审陈述时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
廖少华转战多地任职,湖南籍商人陈春章一直跟随其左右做生意。廖少华为陈的企业多个事项提供帮助和照顾,并先后10次收受陈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94万元。
无独有偶,与廖少华一前一后被宣判的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也“处境相同”。“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季建业在庭审时说。
官员“朋友圈”异化三部曲 记者梳理近年来一些官员落马的犯罪事实发现,腐败轨迹后面无不闪现着商人的身影。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均与一些商人过从甚密,刘志军、刘铁男等部级“老虎”也都有着不少商人“朋友”。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老虎级”贪官存在“朋友圈腐败”问题,一些基层官员也难以摆脱“朋友圈”影响。
记者梳理下,官员的“朋友圈”腐蚀往往分三步:
第一步——“生贪念”。一些官员担任领导后,对金钱和享受产生了不良欲望,为其腐化堕落埋下了伏笔。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但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改变。“受到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特别是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大把挣钱,大肆挥霍享乐时,自己的心也逐渐不平静起来,理想信念开始动摇,干了许多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事。”廖少华在庭审时说。
第二步——“交朋友”。 为了实现贪欲,一些官员四处寻找为其欲望“买单”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朋友”。廖少华陈述说,自己调到市级党政领导主要岗位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围绕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了,他通过帮人办事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
第三步——“吃朋友”。在为朋友“两肋插刀”后,不少腐败官员就将朋友当成了“提款机”和“钱袋子”。据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在帮助其“朋友”徐东明解决职务调动,并帮其承揽了多个建设项目后,就“心安理得”收受了徐东明贿赂。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