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中国政府网12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明确,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国开行的定位,首次由一般政策性银行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郭田勇介绍,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完全以市场化运作支持国家战略,只要是开发性项目都可介入;而后者有时会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主要服务外贸、农业等特定领域。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要求,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要合理界定业务范围,农发行要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专家认为,这发出了调整业务结构、提升治理水平的清晰信号。
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过去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没有明确标准。这次改革明确提出,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确立以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而已经进行过一轮改革的国开行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相关表述体现了对政策性银行管控风险、加强监管的要求。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