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积分落户程序另行通知

2015-04-13 11: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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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 李金龙 通讯员刘人斐) 六区户口可“自由迁移”;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但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一方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符合年龄20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等条件的体育专业人才可到青岛落户……继1月16日市政府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市公安局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并确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4月13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即可去公安部门办理新户籍政策中的各项业务。

  今年1月16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要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控制城区落户,放宽新区落户,并创新了居住证持有者落户办法,放开县域城镇落户等政策,同时,政策指出,积分落户要满足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等5个条件。

  据悉,经过前期的准备,市公安局对市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进行了细化:市区居民需凭合法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于符合迁青落户条件的,已取得合法住所的,须在合法住所地登记户口;没有合法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家庭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在青实际居住地证明。

  市区落户的办理程序主要分为专业人员落户、投资落户和购房落户,公安部门对具体的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除此之外,市公安局还对投靠落户、收养子女落户、军人落户等其他人员落户程序进行了细化。

  公安部门特别提醒,新户籍政策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对实际居住生活在村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村居落户的,由各区市公安机关核准。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积分落户的具体程序,将会另行通知。

  青岛户籍新政要点

  ●市区、城区、新区范围

  “市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

  ●四市户籍政策自定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落户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由各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特别是要制定有效措施,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各市户籍改革贯彻意见,报市公安局备案。

  ●迁入人员咋落户

  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在外地有工作的,须通过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无职业的,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地区居民由村委出具农村居民身份证明。

  ●年龄咋算

  《意见》中规定的年龄,自受理材料之日算起,均指周岁(含本数)。

  ●存量人口是啥

  《意见》中规定的存量人口,指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公安机关登记户口(不含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的人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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