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4月14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郭晓云 赵瑾) 妻子因贩毒尚在监狱服刑,丈夫重走妻子贩毒路。日前,青岛市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快递跨省运输毒品案,毒贩林某多次通过快递邮寄毒品,数量高达2500多克。目前,林某已被批捕。
今年45岁的林某有多年吸毒史。为了满足吸食毒品的需要,林某伙同他人利用快递邮寄毒品,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2014年10月,林某先后两次从广东购得冰毒约600克,均通过快递方式将毒品运回青岛。
“小试牛刀”屡屡得手后,林某的野心和胃口越来越大,每次贩毒的数量也越来越多。2014年11月,林某再次伙同同伙王某从外地购买了一批毒品,准备运回青岛大赚一笔。然而,让林某没想到的是,青岛警方在办理另外一起涉毒案件过程中,意外发现林某、王某有贩卖毒品的嫌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几天后,就在王某拿着林某提供的快递单号、手机号,到快递公司准备取回毒品时,被民警一举抓获,现场缴获毒品900余克。警方根据线索,又从快递公司查获林某购买的另一包毒品,同样重900余克。随后,警方将林某抓获。
经审讯,林某的妻子因贩卖毒品,于2013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正在监狱服刑。林某在妻子因贩毒判刑入狱后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震慑,反而在贩毒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也铤而走险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目前,林某、王某二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市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由于涉案情节严重,此案已移送上级检察机关予以审查起诉,目前仍在审理当中。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运输冰毒50克以上的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犯罪团伙放弃传统毒品犯罪运输途径,转而以快递为运输途径进行贩毒活动。卖方往往将毒品藏匿于饼干盒、化妆盒等日常用品中邮寄,填写快递单时寄件人姓名和收件人姓名均填写事先约定好的假名字,买方实时跟踪快递单号,到货后再委托他人或伪造姓名代签代领邮件。为此,检察院建议,快递公司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比如研究科学有效的邮件查验方式、实行邮寄方实名制、严格代签代领手续等,避免快递成为毒品运输捷径。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