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赵连军) 近日,记者从莱西市交警大队获悉,4月12日中午该大队进行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查处了16名酒司机,其中3名司机涉嫌醉酒驾驶。据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行动是近半个月以来交警部门第三次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4月12日中午,莱西市交警大队民警在莱西城区主要街道出入口组织各中队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16名酒司机被查处。
“这16个人中,有3人达到醉驾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的为132m g/100ml。”参与行动的民警介绍说,此次行动是近半个月内交警大队组织的第三次集中行动,一个中午的时间就逮住这么多酒司机,他们也没想到。
据参与行动的民警介绍,行动开始后他们根据事先的安排,在烟台路、南京路、青岛路等多个主要街道出入口设置卡点,7个中队40余名执勤民警共查获16宗酒驾,而这16名酒司机清一色全是男性,年龄大都在30~50岁。
“根据我们调查了解,这16名酒驾人员被抓后都表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星期天中午不会有查酒驾的。”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对被抓的16名酒驾人员进行例行询问时发现,大部分酒驾人员都表示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但因为觉得只喝了“一点”酒不会有危险,再加上觉得周末不会有查酒驾的,这才“放心”上路。
“醉酒驾驶的危害性要远大于酒后驾驶,所以处罚也要重得多。”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醉酒驾驶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刑法的规定,还将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交通违法行为中有从重处罚的标准,主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还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形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