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去年技工院校毕业6870人 就业率达99%以上

2015-04-16 14:02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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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唐丽丽) 去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25万人,就业率稳定在99%以上。据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及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费全免政策,让家庭困难的技工学校学生不必为学费犯愁。

  15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4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25万人,超2013年1000多人,在校生达到2.578万人,毕业生6870人,就业率稳定在99%以上。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根据相关要求,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便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据介绍,为解决家庭困难技工学校学生学费问题,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自今年起,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据悉,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将严格执行联合办学(校外教学点)审批备案工作,全市技工院校新申请开展合作办学或在校外设立教学点的,应报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并执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学籍注册时间,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学生相关信息并上传,春季注册截止日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为10月20日,逾期或不按时上传学籍信息的,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或免学费资金补助。

  同时,对采用弹性学制等方式招收的非全日制学生,不得纳入国家规定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对面向企业新录用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役期内士兵等群体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不纳入技工院校国家资助政策范围。若发现以上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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