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6日讯(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李忠强) 记者16日从青岛海事局获悉,近日该局将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船舶供受油,船舶残油、含油污水、垃圾、生活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接收、处理,船舶污染清除、清舱等作业的单位、人员和船舶实行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分级管理制度,新制度对船舶作业违规行为加大了扣分、处罚力度。
据悉,在对2012年制定《船舶防污染作业信誉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基础上,青岛海事局新修订了海上作业单位的信誉管理制度。新制度取消了原有的申请程序,将辖区所有从事海上防污染作业的单位自动纳入体系中。为了给企业减轻业务负担,新修订的制度删减了申请程序、减免了原有的复杂申请材料。
新制度规定,原有单位根据上年信誉累计分数,从高至低评定为A 、B、C 三个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新增单位首年从B级评定管理。重要的是,新制度对船舶作业违规行为加大了扣分、处罚力度,促使辖区防污作业单位在日常作业时更加注重防污染的安全问题。新制度明确规定:对欺骗、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发生重大安全、污染责任事故,故意违法排放污染物,在应急清污抢险行动中不服从调遣或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直接降至C级。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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