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业电价每度降4分多 居民用电暂不调整

2015-04-21 0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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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0日讯(记者 娄花)20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20日起山东省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259元。而青岛工商业用电每度降4分多,岛城一大型商场负责人表示,一个月下来就能省下10余万元的电费,居民用电暂不做调整。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全省工商业用电(不含中小化肥,下同)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307元,将烟台价区(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与济南价区(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合并为一个价区;按照“高的多降,低的少降”原则,缩小地区价差。全省除青岛、菏泽外实现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

  农业生产用电全省同价。全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按照菏泽农业生产现行电价标准执行,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487元,实现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同网同价”。

  记者采访获悉,青岛的工商用电平均降了4分多,比如:一般工商业用电中,电压不满1千伏,每度电0.8558元,调价之前为0 .904 8元,降了0.049元。电压1~10千伏,每度电0.8408元,调价之前为0.8898元,降了0.049元。大工业用电中,电压1~10千伏,每度电0.7216元,调价之前为0.7706元,降了0.049元,35~110千伏以下,每度电0.7066元,调价之前为0.7556元,降了0.05元。

  此外,根据政策,取消部分行业电价优惠,根据国家规定和电价改革有关要求,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我省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此次每千瓦时提高0.1元,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全部电价优惠。取消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价优惠每千瓦时0.01元,执行相同类别工商业用电价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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