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21日讯(记者 赵丽云)“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临近,记者从黄岛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4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其中民事案件48件,刑事案件2件。著作权案件占到全部民事案件的87.5% 。黄岛法院是青岛市第二家有知识产权保护审理权限的基层法院。2015年,专业化法庭黄岛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成立,承担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青西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渐完善,辖区内知识产权一审和二审案件基本形成全覆盖,为西海岸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4年3月8日,范某以青岛威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与美国一公司签订棒球帽购销合同,并由美国公司老板袁某向范某提供由国际足球联合会拥有著作权的“2014FIFA世界杯官方标志”。随后,范某在明知双方均未取得国际足球联合会授权的情况下,在其厂所生产的6624顶棒球帽上使用了世界杯的标志,其中有2016顶同时在棒球帽外部、内部汗带及商标标识上使用该图案,其余4608顶棒球帽仅在商标标识和棒球帽内部汗带上使用该图案。涉案棒球帽以每顶1.01美元的价格销售。2014年3月27日,该批产品在报关出口时被黄岛海关查获。
范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主动缴纳了八千元罚金,最终范某侵犯著作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在案扣押的商品依法没收。
据悉,国际足球联合会不仅对“2014FIFA世界杯官方标志”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同时还对该标志申请了商标注册。“世界杯标志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涉案棒球帽在外部使用标志,系使用该美术作品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在商标标识和帽子内侧汗带处使用该标志,是作为注册商标表示产品的来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办案法官李红松解释称,范某所生产的棒球帽其中2016顶侵犯了著作权,另外4608顶则侵犯了商标专有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