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女取名"北雁云依"难落户 隔五年再开庭

2015-04-22 07: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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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济南中院”获悉,在全国人大对公民选取姓氏作出法律解释之后,4月20日,曾经轰动全国的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恢复审理。

  2009年,山东省济南市酷爱文学的吕先生给刚出生的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名字——“北雁云依”。名字好听,且极富寓意。不过吕先生去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报户口时,派出所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的条件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随后,吕先生又相继去了济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吕先生认为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其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女儿合法权益,于2009年12月17日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历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两次公开开庭,因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于2010年3月11日裁定中止审理。

  现有权机关已作出解释,该案于20日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恢复审理,办案法官以邮寄方式向原告法定代理人吕先生送达了《恢复审理通知书》,并向被告当场送达了《恢复审理通知书》。据悉,该案将于近期宣判。《山东商报》供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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