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结合"水十条" 八大举措治理胶州湾

2015-04-24 06: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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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3日讯(记者 王媛) 23日下午,青岛市环保局做客“在线问政”,主题是“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市民网友的提问集中在岛城河流污染治理、胶州湾水质保护等方面,“水污染”成了当天问政的关键词。

  国务院此前发布了“水十条”,提出了很多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其中提到要重点整治黄河口、渤海湾、胶州湾等河口海湾污染。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葛福宏表示,结合水十条,今年在胶州湾治理上,将有8大举措,一是继续推进环胶州湾区域河流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和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截污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彻底消除污水直排;二是推进流域污染治理“治用保”体系,在一些重点河流开展湿地建设试点、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回收循环利用,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入海量;三是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抓手,健全农村生活污染收集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程度;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养殖、面源污染防治;五是开展胶州湾内的筏式养殖清理,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六是加强海上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七是加强监察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八是加强胶州湾水质监测评价,为改善胶州湾水质提供技术支持。

  针对市民对水污染治理的责任部门具体分工,葛福宏解答表示,河流污染治理涉及城建、城管、环保、水利等多个部门。目前,青岛市河流污染治理相关的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管网等工程规划的牵头部门是城市管理部门;这些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是城乡建设部门;河道的清淤综合整治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是城乡建设部门;向河流排污的企业监管部门是环保部门;河流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障的牵头部门是水利部门。市民如果发现工业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造成污染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环保部门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2369。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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