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将召开听证会 涉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2015-04-25 07: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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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济南4月24日电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复查进展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就该案于4月28日13时30分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12日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该案复查工作的一次重要进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认为,强奸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一般不公开审理,听证会应处理好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隐私权之间的平衡,不能过度曝光。此外要妥善处理好申诉人、申诉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三者的关系,不要搞成控辩交锋,而是要让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记者了解到,山东高院负责复查聂树斌案的合议庭由5名法官组成,为了避免互相干扰,合议庭成员均“背靠背”独立阅卷,在听取律师意见之前不允许交流意见。

  据悉,听证会将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群众代表等作为听证人员参加。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依法不接受旁听。山东高院将通过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及时播报听证会有关情况。

  五问复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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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案件复查要开听证会?


  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用听证会形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表示,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案件复查如何进行作出具体规定,但山东省高院对该案的复查定下了两个原则,一是复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让社会公众、申诉人以及代理律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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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将参加听证会?


  据悉,将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人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件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二是原办案单位代表,三是法院邀请的听证人员。此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指派2名检察员参加听证会,进行法律监督。

  朱云三介绍说,本次法院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条件邀请了15名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会,包括专家学者5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2人,妇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监督员2人以及基层群众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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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将如何进行?


  在听证会上,申诉代理律师将向该案合议庭法官充分说明申诉请求和理由。原办案单位代表将介绍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依据,出示相关证据,并就申诉代理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同时,听证人员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有关办案单位代表进一步了解情况。

  “总的原则就是各说各话,充分向法官说明各自的理由和看法。”朱云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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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对案件复查有何作用?


  朱云三表示,对于听证会各方发表的意见,合议庭都需要认真考虑和研究。“法院以及合议庭是否采纳和吸收他们的意见,标准就是这些意见有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

  卞建林认为,在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中,对于被告人死亡的,一般不开庭审理而是书面审理。但是聂树斌案属于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从这个角度来看,召开听证会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对于推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很有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听证会,让社会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司法透明度。”朱云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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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查工作进展如何?


  记者了解到,山东高院负责复查聂树斌案的合议庭由5名法官组成,有两名成员具备20年的刑事审判经验,死刑案件审判与复核经验丰富。为了避免互相干扰,合议庭成员均“背靠背”独立阅卷,在听取律师意见之前不允许交流意见。

  2015年3月10日,合议庭全体成员前往河北实地调查核实。他们发现,案发现场地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玉米地上已经修建了南水北调工程。但法官们仍然获得了切实的现场感受。

  3月17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开始阅卷。朱云三表示,凡是法官能阅的、法律允许公开的案卷,律师都可以阅。聂母及申诉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

  4月8日,聂树斌案两位申诉代理律师各自提交了代理意见。

  4月20日,山东高院约谈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向律师提供了河北检察院复查聂树斌案的相关卷宗,并告知代理律师山东高院将举行聂案听证会,请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朱云三表示,目前该案复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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