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传涛
河南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村民王新红向记者反映:13岁的儿子王志强走失半年后,在信阳市救助站被活活饿死,尸体上全是伤痕,原来体重90多斤的孩子现在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干尸”。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信阳市民政局通报称,走失儿童王志强系智障,且因病抢救无效死亡。 网上打着马赛克的“男孩干尸”图片,可谓惨不忍睹。一个幼小的生命从来不应该遭到如此非人的折磨,正因如此,网友们对于信阳市民政局的官方通报并不买账。事实很明显,哪怕是智障,哪怕是因病医治无效,王志强又何以被饿到皮包骨头甚至成为“干尸”?
通过新闻报道,我们得知,该男孩在走失之后,由民警交付于救助站,而救助站则将男孩转送至新天伦老年公寓。3月30日,男孩又被转入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对此,笔者有一个很大的疑问:一个地市级的救助站,为什么在接到警方交付的流浪人员后,要转交给其他一些养老机构,而不是福利院或孤儿院?
2005年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对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因而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也无法查明其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据此,无论是救助站还是当地政府,都应该把这位男孩安置好。但现实却是,男孩变成满身是伤的“干尸”。
社会救助体系的落后,至少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对于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针对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体系仍然不够重视,公共财政用于社会福利和救济的部分仍然少之又少。二是,我国仍然没有《社会救助法》,只是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不利于做好救助工作。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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