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风景区内建设经营性墓地最高可罚100万元

2015-04-29 08: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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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8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王玉珠) 4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的关于《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根据修改一稿,在风景区内建设经营性墓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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