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30日消息 日前,市南区司法局与市南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青岛首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五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承办法院转交的预立案纠纷。
据了解,市南区驻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在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五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遵循调解优先、合力化解、司法支持、依法审查的原则,承办法院转交的预立案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由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调解或分流到各街道、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利于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法院审判压力,节约诉讼成本。
据介绍,区司法局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培训和行政指导,区人民法院负责业务指导,保证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