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5日讯(记者 孙桂东) 借钱被拒后,王某竟下药将朋友迷昏,趁机撕毁之前的借条并偷走存折,一月后又故伎重演偷走了500元。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卖保健品的王某认识了家住李沧区年已八旬的杨某,两人很聊得来,关系越来越亲密。王某先后向杨某借了7万元、3500元,都出具了借条。2013年9月9日13时许,时年23岁的王某来到杨某家,再次提出借钱,由于前两次借钱一直没有归还,杨某这次回绝了,王某有些不高兴。于是,她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到水杯里,不知情的杨某喝下后便昏睡过去。王某趁机从卧室抽屉里找到此前的借条和一个存有1.8万元的存折,逃离现场后将借条撕毁。
第二天,王某来到杨某的住处,主动承认错误,又重新出具了7万元和3500元的借条。见她道歉态度诚恳,杨某和其家人都表示原谅,没有再追究。不料,王某在此期间套出了存折密码,到银行将存折里面的1.8万元全部取出挥霍。被发现后,王某再次诚恳道歉,并出具了1.8万元的借条。
2013年10月中旬的一天12时许,王某再次来到杨某的住处,又提出借钱。被拒绝后,王某故伎重施,把安眠药放进水杯里,待杨某昏睡后,她从杨某的裤子口袋中取走500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事发露馅被刑事拘留。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到被害人家里,通过向其饮用水中投放安眠药致其昏睡无力反抗,趁机取走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最终,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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