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市区"气质"优良率83.3% 臭氧浓度首被通报

2015-05-07 06: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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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6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王诺) 6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4月份岛城环境空气质量评述,臭氧的月度浓度变化首次被通报。记者发现,一个月里,岛城有15天首要污染物是臭氧。

  根据市环保局的通报,4月份,青岛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3%,同比持平。其中二级(良)25天、三级(轻度污染)4天、四级(中度污染)1天。二级及以下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有8天,可吸入颗粒物7天,臭氧15天。“从数据来看,臭氧的污染强度已经赶超了PM 2.5。”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去年1至4月份,岛城仅有1天首要污染物是臭氧,而今年1至4月份,被臭氧污染的天数共计21天。

  不光污染天数增加,污染明显期也有所提前。当月监测结果显示,市区环境空气中的PM 2.5、PM 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0.047毫克/立方米、0.100毫克/立方米、0.022毫克/立方米、0.032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0.159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符合空气质量年均值二级标准;臭氧接近日最大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0.160毫克/立方米);PM 2.5、PM 10超过年均值 二级 标准 。同比,PM 2.5、PM 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臭氧浓度明显升高。

  市环保局分析,4月23日、25日、26日,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及以下,其中4月26日为四级(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从二级及以下天气中首要污染物情况来看,随着气温回暖,受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因素影响,臭氧对岛城空气质量的影响日趋显著。

  比起PM2.5来,臭氧的污染源贡献率并不那么清晰。据环保部门解释,臭氧并非直接污染物,而是大气中的VOC、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鉴于臭氧对岛城大气污染的明显影响,市环保局决定,今后将对臭氧的浓度变化每月一公布。

  低空臭氧虽有危害,市民也不必恐慌,目前来看,青岛市测得的臭氧浓度水平均在安全限值以下,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青岛尚不属于臭氧重污染地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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