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不扰民证明一楼开起饭馆 居民担忧油烟污染

2015-05-09 07: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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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8日讯(记者 徐杰实习生 王林) 楼上居民和居委会都没开具不扰民证明,一楼却开起了饭馆,家住汶水路12号的居民十分担忧油烟污染。八大峡食药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饭馆确实手续不全已责令其暂停营业。而工商部门也表示,民用房被改为经营用房特别是开办饭店时,需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王女士说,以前他们楼下是一家旅馆,不对楼上邻居产生污染,现在楼下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变成了饭店,大家都担心油烟污染。王女士说,新开的这家饭馆原本就在附近路口经营,“我们之前跟政府部门咨询过,老店有合法的手续,但新店手续并不全。”王女士说。

  记者随后联系到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台西五路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王主任表示,他们接到过居民投诉,“前段时间这家饭店来找社区开不扰民证明,由于居民们没同意,我们也就没有给他开,后来饭店就私下开始了装修。”王主任说。八大峡食药所的工作人员杨先生称,他们检查发现这家饭馆确实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询问店主,他们发现这家新开的饭馆原本开在马路对面,有合法的手续,但新搬到此处还未来得及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变更。6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饭馆前,发现饭馆大门紧闭,玻璃门贴着的纸上写着“因办理手续本店暂停营业”。附近居民称,该饭馆5月5日经营了一天,6日一早就没再开门营业。

  对此,市南区工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民用房屋已不允许开办饭店,民用房屋变为经营性用房开办饭店的,在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先征求小区内相关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并由所在小区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之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后置证明。如果房子本身就是商业用房,开办饭店时则不需要征得居民意见。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居民发现自家楼下的民用住房没有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就开成了饭店,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到工商部门投诉,而若遇到安全、油烟、噪音、私改燃气管道等问题,可以分别向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反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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