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9日15时29分,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经过四年多持之以恒的追逃,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随即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19时15分,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李华波押解回江西。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李华波案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华波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当天将其遣返回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侦查。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成果。
据了解,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首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外逃贪官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9400万元,占该县每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李华波将其中的2953万余元转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李华波等人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2011年1月29日,李华波逃匿新加坡。逃离前留给了单位领导两封信,说他贪污了很多公款,已经出国。李华波的“来函”瞬间轰动了鄱阳这个百万余人口的全国贫困县。
经查,李华波在出逃前就已经办好了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2011年3月,刚到新加坡一个多月的李华波就因洗黑钱被新加坡警方抓获。
去年,在李华波缺席的情况下,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没收其违法所得一案。这是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后“海外追赃第一案”,李华波因此而成为我国首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外逃贪官。 另据媒体报道,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透露,李华波案追回了三分之一赃款,挽回了一部分损失。
“终于回国了,感到踏实了。”李华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出逃这四年,我一直惶恐不安,夜不能寐。去年我的父亲去世,我也没能回来尽孝,觉得很对不住家人。”据澎湃新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