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拟建保障房10000套 亮出各区任务表

2015-05-12 09:4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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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11日讯(记者 王爱科) 今年拟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这些房源都位于哪里?11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保障房建筹情况。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和黄岛保障房配建数量共6620套。

  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的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筹情况,今年全市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1000套,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000户。

  新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各区市保障房建筹任务情况,从这一表格中,可以大体了解未来待建保障房的位置。拟建设的8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市南区有300套,市北区为1000套,李沧区为700套,崂山区为520套,黄岛区为1950套,城阳区为1150套,青岛高新区为380套,即墨市、胶州市分别为900套和1000套,平度市和莱西市各50套。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则全部位于城阳区。

  “各区市拟列入今年保障性住房建筹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并确保3月底前确定规划设计方案,6月底前完成土地(项目)招拍挂、确定项目建设主体,9月底前开工建设。”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说。

  在公租房建设方面,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由区市政府结合保障性住房需求、未来人力资源和城市发展布局状况以及轨道交通建设实际,选择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企业较为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可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段,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用工规模较大或者住房需求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有条件的区市政府可组织筹集部分小户型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配租。”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对异地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指标的区,除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综合建设成本向建设单位支付建设费用外,还应对房源所在区按照每套房屋36000元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资金筹集方面,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3000元;其他区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筹资金可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自行筹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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