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拉24个小学生 驾驶员将被罚最少一万元

2015-05-21 07: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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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普通的客车当成校车来接送学生,这种危险驾驶黑校车的行为无疑是对学生的不负责。5月20日,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一周的侦查,一举抓获一辆拉了20余名小学生的黑校车。

  近日,李沧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绿色客车在书院路小学周边搭乘学生,怀疑是黑校车。李沧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该车车牌为鲁FU0252,于2014年11月13日被李沧交警大队查处过交通违法。该车多次在不同地点搭载多名学生,有黑校车嫌疑。

  民警于5月20日中午在书院路小学旁边进行蹲点守候,对该车进行查处。11时50分许,鲁FU0252的绿色客车行驶到书院路小学门前北200米处停车,有大约20多名小学生纷纷上车。驾驶员看到有民警前来立即准备驶离,刚发动起车辆就被赶来的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未取得校车资格,这辆19座客车搭乘了24名小学生准备去吃午餐。该车年审至2014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至2014年5月21日,车辆脱审且无保险。

  面对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某说没带驾驶证和行车证,而且辩解道:“我们为了孩子路上安全只跑500米。”当民警问其是否有校车资格时,驾驶员王某某回答:“我是书院路小学的。”民警提出要找校长询问,王某某竟然说:“我就是校长!”当书院路小学校长闻讯赶到时 ,驾驶员立马溜走了。经询问书院路学校校长和搭乘该车的学生得知,最近王某某一直驾驶这辆绿色客车,在学校周边地点搭载小学生吃午餐和去托管班,有时候车上还站满学生。

  据了解,该车车主兼驾驶员王某某将面临以下严厉处罚: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未取得校车资格作为校车使用将被罚款10000~20000元;机动车未按规定年审罚款200元记3分;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20%以上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未保强制责任险将罚2倍保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通讯员 刘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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