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6日讯(记者 张同顺) “国家不是下规定说档案管理不收费了吗?怎么代办劳动合同备案现在还收费?”针对不少市民的疑问,5月26日下午,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信息处(档案管理处)肖颖处长做客“在线问政”时表示,国家从2015年起取消了档案保管费等7大类22项服务费用,但其他代办等服务费不在取消之列。
肖颖表示,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7大类22项服务费用,市人才中心已按《通知》要求取消了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对于其他代办人才引进、代办劳动合同备案等服务费,不在《通知》取消收费的范围。
“听说现在档案保管费取消了,我要转档案还需要补以前的档案费吗?”针对这名网友的提问,肖颖表示,2015年1月1日之前欠缴的档案费需要补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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