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8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孙俊杰 崔良)28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两起移交公安案件进展情况。一酸洗厂因私排废液超16吨,企业老板被刑拘;另一机械公司负责人则因涉嫌不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岛城首例因环境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4月20日,市环保局城阳分局接市环保局办公室转办举报信,反映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北万有一大型酸洗厂,污水直排,严重污染村河。经检查,在棘洪滩街道北万村北、烟草仓库西南有一私人作坊,正在对铁件进行酸洗作业,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通过厂外水渠流入西侧垃圾厂自然渗漏。据调查该作坊老板叫高思海,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现场勘察废水排放量已超过16吨。三处点位取样监测PH值均小于2,属于危险废物。4月23日,城阳环保分局以高某涉嫌违反刑法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月25日,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4月14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进行金属表面处理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污水进入污水调节池后,未经处理通过潜水泵和软管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现场取证,整套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处于停运状态。4月27日,城阳环保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对违法嫌疑人实施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受理案件。
5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控制,5月27日,经审理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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