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超八成县域推广实施新型主办银行制度

2015-05-31 09:28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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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铁

  经济运行风险的不确定性,加之企业信息不透明,致使部分银行惜贷、抽贷。为解决这一问题,2012年5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推动莱商银行、济宁银行、潍坊银行探索推行“一对一”全方位银企合作机制,并于2014年11月出台《关于探索实施中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制度的指导意见》。

  今年5月,涉农金融机构在全省119个县529家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主办银行制度。

  风险可控,银企拧成一股绳

  山东农信社是较早推广主办行制度的金融机构之一。省联社信贷管理部部长黄孝杰告诉记者,近年来银行不良率攀升,一方面与企业经营不善有关,另一方面则因为部分银行抽贷压贷,没能与企业共渡难关,企业一旦陷入暂时性困境,银行立即选择抵押、起诉等手段,既不利于企业重组盘活,银行自身也遭受更大损失。

  “企业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在多家银行开户就是因为心里没底,抱着‘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态度。主办银行制度就是为了建立双方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黄孝杰说,“主办行是什么?其实就是确立企业的唯一融资行,向企业提供信贷、结算、现金收付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对于银行而言,主办行的最大收益在于风险可控。临沂市兰山区农合行副行长张乃飞说,以往银行对企业经营信息无法完全掌握,尤其是民间借贷状况。在主办行制度下,银行了解企业的重大经济、财务活动,加强了对负债风险的控制,要求企业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新增融资担保,信息不透明的问题解决了,银行放贷也更放心了。

  截至今年2月末,山东省与3家试点城商行建立“一对一”金融服务关系的513家中小企业中,215家已完全退出或逐步退出担保圈,对外担保笔数和金额分别下降79.6%、58.3%;企业因退出担保圈,累计避免代偿损失7.3亿元。

  平等互惠,授信额度银企协商

  主办银行制度提出的主办行独办企业贷款服务,是否会出现银行缺乏竞争,而借机提高利率呢?

  服饰经销商赵金芳在临沂华丰服装城代理多家服装品牌,从下游二级批发商收款较慢,长期需要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她告诉记者,和银行签订主办行协议后,目前她的利率上浮力度仅是同行业的一半。

  “主办银行协议书上,银行将自己的家底全部晾出来,凡是能承诺给企业的优惠都列出来,包括利率标准、办理贷款期限、收费标准,承诺不抽贷压贷,各项优惠都写得明明白白,企业也放心。”黄孝杰说,“为了打消企业对银行政策不连贯的担心,我们去年出台文件,一次性签约5年,5年之内政策不变,期满自动续期,显示银行的诚意。” 

  那么,是否存在企业因为受制于主办行制度,而无法满足贷款需求的现象?蒙阴县文友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蒙阴县农商行签订贷款主办银行协议,享受每年3000万元的贷款授信。合作社经理张霞说,银行最初为其授信的额度是5000万元,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自己主动要求调低了额度。

  黄孝杰告诉记者,授信额度都经过了银行与企业充分沟通,这个制度并非完全封闭,如果企业实际融资需求超出主办行支持能力,双方协商后,也可从其他银行融资。

  人力成本大,小微企业难覆盖

  除了省农信社、莱商银行、济宁银行,我省多家城商行也都在探索推行“一对一”全方位银企合作机制。人行济南分行还提出要加强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副行长肖龙沧说,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省联社要力争2015年底,每家机构与3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立主办银行关系,其他具备开展条件的金融机构也要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探索试行主办银行制度。

  在监管机构和银行的推动下,我省主办行制度得到了很大推广,据悉,目前已在全省超八成的县域推广。不过,记者了解到,参加主办行制度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由于资金需求量大,一家银行很难满足,微型企业一方面本身贷款银行相对集中,另一方面“一对一”服务人力成本大,客观上难以实现。

  从风险角度看,由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经营风险仍然存在,目前各家银行均是在保持存量的基础上,审慎发展客户。

  有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微企业对银行依赖性强,带动效应不强,银行对其仍然不太重视,那些经营状况好的中小企业是主办行争夺的主要对象。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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